A Fistful of Gold 規則

 A Fistful of Gold 


設計者:Maëlle Valmy, Mathias Daval 
遊戲機制:Simultaneous Action Selection
遊戲時間:10~15 分鐘 
遊戲人數:2 人 



在 A Fistful of Gold 中,玩家扮演著牛仔進行著一對一的決鬥,同時打出象徵著左輪手槍的手牌,試圖看穿對手的心思在這西部的對決中獲得勝利。現在可以在 Board Game Arena 上玩到這款遊戲。

1. 遊戲設置
雙方各拿取一組顏色(粉紅色、綠色)的九張紙牌,並從中選兩張面朝下棄掉。

2. 遊戲進行
遊戲將會進行數輪,每一輪中則會進行數回合(數個對決)。每個回合中,玩家同時從手牌中選一張牌,將其放置到場上並進行判定對決結果。依此繼續進行下個回合,直到手上只剩一張牌時,本輪結束,將手上最後一張牌棄掉並進行本輪的輸贏判定。


對決出牌規則:玩家同時從手中選一張牌打出,此牌不能剛好比前一回合打出的牌數字多1,否則算違規直接輸掉此輪,每張牌下方的子彈圖示便是用來提醒玩家下一回合不可打出的牌。例如:綠色玩家第一回合打出3號牌,則第二回合綠色玩家不可打出4號牌。

對決判定規則:
    a) 若兩方牌的數字差小於或等於3,則數字大者獲勝,將等同於數字相差數量的黃金放置於獲勝的牌上。
    b) 若兩方牌的數字差大於3,則數字小者獲勝,將
等同於數字相差數量的黃金放置於獲勝的牌上。
    c) 若兩方牌的數字相等,則視為平手,將兩枚黃金放在雙方牌的中間。
    (每張牌上面綠色數字表示遇到時會獲勝,而遇到紅色則會落敗。)

一輪結束:當玩家只剩一張手牌時一輪結束,比較雙方牌上的黃金總數,多的人獲勝。雙方將手上最後一張牌棄掉,並各自取回本輪打出的所有牌,新的一輪開始。所以在第一輪中,玩家手上將有7張牌並從中打出6張;第二輪中,玩家手上將有上輪打出的6張牌並將打出其中5張;第三輪中,玩家手上將有上輪打出的5張牌並將打出其中4張,以此類推。

特殊情況:若一輪結束時雙方的黃金數量相同,則先將手中最後一張牌打出判定勝負,之後再將其棄掉。如果最後一張牌打出後仍然平手,那麼此輪就算沒有人獲勝。

3. 遊戲結束
第一位贏得兩輪的玩家獲勝。

4. 特殊功能牌:
    炸彈 Dynamite:打敗1234號牌,輸給5678號牌。獲勝方得到3枚黃金。
    6號牌:在一輪中率先打出6號牌的玩家將獲得此輪所有(包含已經進行的與還沒進行的)的平手對決的黃金。(放在雙方牌中間的那兩枚)
    綠色方的7:本輪中,從下一個對決開始,你對決獲勝時將多獲得一枚黃金。
    綠色方的8:從棄掉的牌中選一張,給對手看後加入手牌中。本輪結束時需要將手上剩餘的兩張牌都棄掉。
    粉紅色方的7:如果此對決是第三或之後的回合,則本輪到此結束進行結算。
    粉紅色方的8:如果對手此回合出1號牌,則由8號牌獲勝並拿取3枚黃金

5. 變體規則
    Easier Game - 所有的棄牌為面朝上展示。
    Longer Game - 第一位贏得三輪的玩家獲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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